管理办法

regulation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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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科技创新体系建设,培养造就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,保持公司国内行业领先延伸国际发展的地位及持续快速发展的能力,创建国家一流的地热(温泉)综合应用的技术研发和实践基地,公司设立企业院士工作站(以下简称“工作站”)。

第二条 院士工作站是由中国科学院院士汪集暘及其团队实质性参与,以企业为主体建设,以共同利益为纽带,企业化管理、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创新平台。

第三条 为切实做好院士工作站的建设和运作,促进高层次产学研合作,充分发挥进站院士及其科研团队对公司的支撑和带动作用,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,根据重庆市有关政策和规定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

第四条 重庆市科协是院士工作站的主管部门,院士工作站接受其具体业务指导及动态管理和评估。

第五条 院士工作站由重庆清泉能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清泉能”)参建,其主要负责协助公司开展技术板块的组织与管理协调工作,深度参与院士工作站整体建设。

第六条 院士工作站运行由公司总经理总体牵头,技术版块由公司首席科学家负责牵头,总工办及地热(温泉)应用技术研究院(以下简称“研究院”)安排专职人员协助;后勤保障版块由公司运营副总经理(行政)负责牵头,运营管理部安排专职人员协助。

第七条 研究院负责院士及其团队的整体对接工作,在公司首席科学家的技术指导下,按照公司发展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,完成工作站科研计划的制定、项目管理及其他工作任务。

第八条 总工办负责协助研究院做好工作站的任务开展,并根据

具体情况参与工作站相关事项。

第九条 运营管理部负责工作站后勤保障工作的具体实施,同时协助研究院完成研究课题或项目申报的相关事宜,并做好相关工作进度的关注与跟踪。